为认真搞好支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5月11日上午在博雅楼2区501党员活动室,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开展党日活动,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第一党支部书记刘忠勋同志主持。
会上,第一党支部党员对《条例》中关于“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学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强化行动自觉,迅速行动、多措并举推进《条例》的学习贯彻”“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标对表《条例》要求,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以及有关“思想政治工作”突出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这次学习中的重要作用等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会上,党支部同志们对《条例》中“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纪律检查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党支部书记刘忠勋同志强调,学习《条例》对于当前我校开展中心工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我校其他各项工作的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本次学习,支部的全体党员进一步加深了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重要意义的认识。全体党员进一步认识到,要在工作和学习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本支部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通过深入学习,为有效地强化党员主动学习意识,增强党员的先进性和主动性,为夯实支部的坚强堡垒作用,全力提升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