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至20日,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暨第38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在广州召开。大会主题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法保障”。
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暨南大学、辽宁大学、深圳大学、湘潭大学、西南大学、东吴大学、台北大学等三百余位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参会。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李远应邀参加会议,并在分会场环节参加第四分会场会议。


9月19日上午,大会主会场举行开幕式。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麦均洪,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景汉朝,中国台湾地区税法学会理事长葛克昌,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先后致辞。大会主题发言环节,葛克昌、施正文、梁文永、刘剑文、林文舟、胡明等专家学者分别围绕诈欺被害人取得利得之税法问题、离岸信托税收治理的中国方案、中国财税法学基础理论与国际财税治理体系构建、统筹发展和安全目标下的政府债务应对、纳税者权利保护法规范下的税务诉讼举证责任、投资于人的个人所得税法因应等主题作报告,集中呈现了当前财税法学研究的前沿动态和理论关切。
9月19日下午,第四分会场围绕“平台经济税收治理与税收征管法修订”展开专题研讨。9月20日上午,年会闭幕式举行。各分会场代表分别就本会场研讨情况作总结汇报。承办单位代表胡明在发言中对本次年会的组织筹备情况作了回顾。随后,研究会秘书长周序中、会长刘剑文分别作年会总结。
财税法学作为典型的领域法学,具有问题导向、交叉融合和实践应用的鲜明特征,其研究议题与国家治理、社会公平、资源配置和制度保障等重大理论问题密切相关,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政治经济学、社会公平正义、中国式现代化等论域的研究具有内在契合性。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财税制度不仅是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与社会之间资源配置的重要制度安排。与会学者围绕平台经济税收治理、税收征管法治化、纳税人权利保护等问题展开的研讨,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拓宽研究视野、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学理阐释提供了有益参考。
此次参会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建设和思政课教学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平台经济治理、税收征管法治化、财税体制改革等内容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实践,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等课程的重要教学素材。将平台经济规范治理、税收公平、财政法治等现实议题融入思政课教学,有助于引导学生从制度层面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和制度优势。另一方面,财税法学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国家治理”“共同富裕”“社会公平”“制度正义”“数字时代的生产关系变革”等议题上存在交叉研究空间,为我院教师开展跨学科科研、优化学科布局提供了新的视角。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参加此次学术会议,是学院主动拓宽学术视野、关注交叉学科前沿动态的具体举措。学院将继续鼓励教师参加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积极汲取相关学科的理论资源和研究经验,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与法学等学科的交叉融合,不断提升学科建设和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