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评估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九)

发布时间:2024-04-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编者按: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我校将于2025年上半年参加第二类第三种审核评估。为做好迎评促建工作,学校教学平台将持续推出新一轮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专题,普及评估知识,解读评估政策,形成“人人了解评估、人人关心评估、人人参与评估”的浓厚氛围。

1学校如何以新一轮审核评估为抓手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

 

新一轮审核评估以立德树人为思想统领强调高校要把立德树人融入评估全过程、全方位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是强化认识,明确立德树人中心地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五育”并举培养时代新人;是强化基础,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将立德树人完整、全面地体现在学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布局、人才培养体系、教育教学模式、管理服务体制资源保障条件等都要围绕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来谋划和建设;是强化制度,建立立德树人“负面清单”,健全学校党委、行政定期研究立德树人工作制度,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机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统筹推进,从体制机制层面建立健全立德树人“实举措”,形成培养目标一致、职责分工合理、育人合力显著的立德树人工作格局。

2学校如何申请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

 

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提交《审核评估申请报告》。申请评估时,学校依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自身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自主选择两类四种”评估方案其中一种。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的地方高校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学校提交评估申请时,需在申请报告中说明上轮评估整改情况,包括整改任务、整改目标、体制机制、工作举措、整改成效等。上轮评估整改的完成情况是新一轮审核评估申请受理的门槛条件之一。

拥有异地校区的学校,如异地校区与主校区为同一法人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式、标题、落款、公章等与主校区相同的,异地校区原则上应按主校区同一套评估方案评估,并在《审核评估申请报告》中予以说明。除此之外,须单独申请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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